“十四五”时期是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面临更大挑战,同时也迎来重要发展机遇。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提出要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
到2025年,全省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300万平方米,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80%。
鼓励将节能绿色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
城乡建设领域是碳达峰工作的重点行业领域之一,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将为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规划》提出,对于新建建筑要提高节能要求。将建筑节能监管措施融入绿色建筑规划、建设、交付等各环节,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率先实施高于我省现行标准要求的建筑节能标准。
而对于既有建筑,《规划》提出要提高能效和绿色品质,鼓励各地在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标准时,将节能绿色化改造作为基础类改造内容,并引导居民在更换门窗、空调、灯具等时,采购高能效产品。
低碳发展离不开可再生能源,《规划》还强调,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在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
另外,《规划》明确,要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公共建筑中推广应用空气源热泵、电蓄冷空调等。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
做大做强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集群
当前,广东正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规划》提出目标,推动珠三角成为绿色建筑发展新高地,全省城镇新增绿色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超过30%。
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首先提出,要加强规划建设全流程管控,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等关键指标,并加强绿色建筑运行数据收集统计等,保障绿色建筑运行满足管理制度完备、围护结构完好、设施设备和相关系统运行正常等要求。还要将住宅的绿色建筑等级、绿******能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同时,也要提高绿色建筑品质,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要强化住宅健康性能设计要求,关注全龄化需求、倡导气候适应性、突出岭南特色,注重通风采光、遮阳防潮,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降低住宅用能需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并强调加强超高层建筑节能管理,绿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三星级标准。
当前,装配式建筑对于提高建筑能效有重要意义。《规划》提出,要建立装配式建筑标准化部品部件库、项目库、产业链企业库和人才库。完善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质量管理机制,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提升施工质量和整体安全性能。
如何推广装配式建筑?《规划》提出,在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推广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制阳台、整体卫浴、集成厨房等。另外,还要支持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核心、相关产业集聚发展的建筑工业化智能科技园建设,做大做强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集群。
公积金购买星级绿色建筑自住可上浮贷款额度
绿色建材是建筑高质量建设的重要基础。《规划》提出,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加大对现场违规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提升搅拌站绿色化水平,逐步推进预拌砂浆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的三废零排放、废弃物综合再生利用和节能减排生产,到2025年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全面达标。
同时,进一步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和特殊材料新型混凝土,发展生态修复混凝土制品,并大力推广应用机制砂。
“十四五”广东还将支持发展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绿色新型墙体材料,推广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的围护结构体系。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另外,《规划》提出,要统筹区域能源协同与绿色城市发展。要开展区域集中供冷的适用性研究,科学发展区域集中供冷。支持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
广东还要推动绿色城市建设,推广中新广州知识城、深圳光明区等低碳生态建设实践,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建设绿色低碳城市试点。
另外,《规划》也提出多项激励措施。其中提出,按规定因采取绿色建筑、装配式技术措施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星级绿色建筑自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上浮,具体由地级以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